是幻覺 ;0a155537;傻瓜狐狸 說:憲哥跟小弟私交甚篤
整個case也從頭看到尾(小弟也深深後悔鼓勵憲哥找狂爺採購,讓他遇上這種詭譎的狀況)
這次高雄的案件並非直指狂爺詐騙
交易難免會有問題也會有不合或處置不洽當的時候
誠如狂爺這次的交易一般
這次狂爺拿出了不少看似證據的資料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那憲哥的case是不是也該給個說法
憲哥一直很小心的用字不提及騙字就是希望在得到那個解答前別先下定論
但日子過了這樣久在狂爺一直指著某些人抹黑他的同時是否有想過還有抱著一絲信任的人在等他的答案
再爛的攤子還是得收尾....放著不管如何說服我們其實狂爺是無辜的
前面寫過的還是要再寫一次
類似的案件發生
第一次是意外是偶然
第二次是巧合
第三次是什麼???中樂透還是神蹟???
傻瓜狐狸 說:憲哥跟小弟私交甚篤
整個case也從頭看到尾(小弟也深深後悔鼓勵憲哥找狂爺採購,讓他遇上這種詭譎的狀況)
這次高雄的案件並非直指狂爺詐騙
交易難免會有問題也會有不合或處置不洽當的時候
誠如狂爺這次的交易一般
這次狂爺拿出了不少看似證據的資料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那憲哥的case是不是也該給個說法
憲哥一直很小心的用字不提及騙字就是希望在得到那個解答前別先下定論
但日子過了這樣久在狂爺一直指著某些人抹黑他的同時是否有想過還有抱著一絲信任的人在等他的答案
再爛的攤子還是得收尾....放著不管如何說服我們其實狂爺是無辜的
前面寫過的還是要再寫一次
類似的案件發生
第一次是意外是偶然
第二次是巧合
第三次是什麼???中樂透還是神蹟???
gut 說:GXZF0098svz兄,您的名字實在長,小弟的名字開頭偏偏也是G,縮寫怕造成混洧,只好這樣稱呼您,
小弟的想法是,結論之前應該有陳述,
而陳述是否為真,靠證據來判斷,
可是在這裡,只看到結論,
說真的,對狂兄不公平,
之前的事,如果大家選擇不說,
當然可以,
可是這次這件事,
明明狂少已經提出證據說明,
可是為什麼還是要以之前的事來看待這次這件事?
如果要以之前的事來看待這次這件事,
那是不是應該連以前的事都要講清楚才算公平?
否則這次事件是不是應該還狂少清白?
證人說的話如果沒有證據,
要讓陪審團相信證人說謊,
辯護律師要不提出證據證明證人說謊,
不然也要提出事證讓陪審團相信證人有常說謊的習慣,
現在狂兄已把證據提出,
如果HICOOKIES這次提不出證據證明狂兄騙錢,
HICOOKIES就已經對不起人家在先了,
無論以前的事是怎樣,
都不應該以以前的事來論這次事件,
當然,如果單單只論以前的事來指狂兄騙錢,
也沒什麼不可以,
但是要提出證據,
不然就是毀謗了。
小弟其實對發生了什麼事一點興趣都沒有,
更感嘆的是,您表明您是高雄人,
極速大也是高雄人,
狂大也是高雄人,
而小弟…也是高雄人,
高雄人…很講義氣,
只是有時候說起話來是很衝,小弟是知道的,
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沒說開,
一衝之下大家氣得都把門都關起來,
結果造成誤會再也沒有不可能解開?
如果是這樣,在各位不嫌棄小弟是NOBODY的前提下,
倒是願意私底下幫大家調解,
因為見到GXZF0098svz兄的文章,
相信您也是明理之人,
只要事情原本是有解的,
結局應該也會是完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