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

覺得你要先控告當事人偽造文書, 其他的... 再幫你問問.
不過更改契約條款不需保證人親自到場就可以改喔? 銀行會不會也有過失阿?
 
如果經濟上野i,直接找律師詢問最快

不然也有一些資源可用,如東吳法律服務社,好像也有提供一般民眾免費諮詢

http://www.scu.edu.tw/lex/c2.htm

Good Luck!!
 
民法755條

(定期債務保證責任之免除-延期清償)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野D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
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


給您作參考!!
您應該能免責!!太晚了!!明天小弟幫您問一下律師!!
新契約生效舊契約當屬無效!否則為何還要再請保證人再次簽章!!
況且銀行有"對保"上之疏失.我認為您可以不鳥他!
 
Originally posted by jamesfuh@Nov 12 2004, 11:15 PM

現在當事人潛逃...銀行雖也發現印章不對,但表示我仍應該負責,直接找上我了!
這句話滿關鍵的,如果可以讓銀行做出明確的表示"他們現在已經知道印章不符"
網兄免責的機率很大,另外不妨前往住家附近有法律系的大學
多數法律系也都有提供民眾諮詢的法律服務社,多半會有義務的律師可以提供簡單的詢問服務 :D
 
Originally posted by mourning+Nov 13 2004, 03:30 AM--></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QUOTE (mourning @ Nov 13 2004, 03:30 AM)</td></tr><tr><td id='QUOTE'> <!--QuoteBegin-jamesfuh@Nov 12 2004, 11:15 PM

現在當事人潛逃...銀行雖也發現印章不對,但表示我仍應該負責,直接找上我了!
這句話滿關鍵的,如果可以讓銀行做出明確的表示"他們現在已經知道印章不符"
網兄免責的機率很大,另外不妨前往住家附近有法律系的大學
多數法律系也都有提供民眾諮詢的法律服務社,多半會有義務的律師可以提供簡單的詢問服務 :D [/b][/quote]
銀行目前確實知道印章不符了...但只表示要做內部懲處!...(是內部的事??)

但還是明白說要我負責呢!...真氣人!!
現在我在聯合徵信中心都直接被公告債信不良!...

打電話去說...卻說只有原銀行才能撤銷...我的天啊!...苦!!

我會繼續努力的...我粉不確定的是契約法內容......
是否新訂而為之新約,舊約即失效!?...(適用我的狀況嗎??)
 
被拉去當保證人的.........四分之三,是準備當冤大頭,各位網兄,要注意喔,錢的事情可以借,但是不能去做保,有時候遇到有來意不良的,你就等於是開了一個空頭支票給他

開板網兄,直接去找律師,可以的話,告銀行業務過失導致你信用不良如果利害的話,還可以向銀行要求賠償
 
請問是借多少錢阿......
還有你那個朋友已經聯絡不到人了嗎
幾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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