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您是否贊成對性侵害罪犯實施鞭刑?

  • 主題發起人 主題發起人 雲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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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閹完更變態;face12; ...

這點我也挺擔心的,聽說以前的太監多少都有「人格扭曲」現象。

不過這些方式對目前標榜「人權立國」的民進黨政府而言,情何以堪?

其實重點不是鞭不鞭的問題,而是如何鞭,比較重要,如果以後拿鞭痕來炫耀怎麼辦?

而且鞭刑是惟一嗎?

其實公佈相片或姓名讓性侵犯無地自容,已經算蠻嚴重的了。

總結而言,這跟國情與政府態度有關。譬如:美國沒有鞭刑,但她們性侵犯真的很多,除了關,
還要強制心理治療,出獄後戴上電子追蹤環,每個人都能從網路上知道住家附近有多少性侵犯。
之前還有個報導說性侵犯被社區排斥,最後住在橋墩下。

台灣人善良的內心,還有資訊不透明的政府,都是幫兇。

應該做個問卷調查,問一下國人知道從何處得知性侵犯資料,或知不知道政府有公佈此類資訊?
知道有多少個性侵犯在你身邊嗎? 這方面真不曉得政府在幹麻的,應該申請國賠。
 
這點我也挺擔心的,聽說以前的太監多少都有「人格扭曲」現象。

不過這些方式對目前標榜「人權立國」的民進黨政府而言,情何以堪?

其實重點不是鞭不鞭的問題,而是如何鞭,比較重要,如果以後拿鞭痕來炫耀怎麼辦?

而且鞭刑是惟一嗎?

其實公佈相片或姓名讓性侵犯無地自容,已經算蠻嚴重的了。

總結而言,這跟國情與政府態度有關。譬如:美國沒有鞭刑,但她們性侵犯真的很多,除了關,
還要強制心理治療,出獄後戴...
我覺得人權跟老百姓生命安全誰比較重要,大家都知道吧
 
贊成+1 ~;ranger;
 
毫無疑問
贊成+1

鞭刑......
基本上,犯人根本不知道被害人的痛苦!
這樣吧,把犯人最重要的人抓來強姦,看看犯人有何感想!
 
我不贊成鞭型.
但是我認為受害人達兩位以上的.應該直接處以宮刑.
為啥兩位!?
這是壁免所謂的約會強暴事件.所以留一點緩衝(畢竟也蠻多男的中仙人跳)
.但是判刑維持原本法令規定.
至於第2次再犯.或者是受害者達兩位以上(連續犯)那種就不必客氣了.
直接處以宮刑.當他不把別人(受害者)當人看時.我們又何必把他當人看.
閹了以後更變態就處死刑.當法律開始實行後.相信欲犯罪者在有犯罪衝動前.
會有更深一層的考慮.當欲犯罪者不去思考這問題時.那又何必在乎其人權!
 
宮刑比較實在..
 
再補充一點...宮刑的最大意義在於!!
讓這種DNA不在流傳.以達到淨化之目的~
 
我反對票, 我認為鞭刑並不能避免再犯吧~~~
一個極度色魔會因為這樣而改變嗎?
而且, 初犯的會不會因此變的人格更扭曲, 很難講呢~

我認為累犯罪最可惡, 不管是性侵還是其他惡行...
累犯罪應該要處以更加更加重的刑罰!!

像性侵若是累犯, 只要罪証確鑿, 就是把GG切了, 然後再服刑!
 
在侵犯它人人權同時 侵犯者已經失去人權
沒人權的人還談什麼減刑?
切除萬惡的根源才是徹底解決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