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不理性是你來決定的嗎?網路的價值也是你來決定的嗎?Originally posted by hicookie+Jun 6 2005, 07:33 PM--></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QUOTE (hicookie @ Jun 6 2005, 07:33 PM)</td></tr><tr><td id='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thinking1982@Jun 6 2005, 07:25 PM
<!--QuoteBegin-Arbicool@Jun 6 2005, 07:22 PM
2手買賣當有2者以上的買主
基本上可以公開競標了
競摽的定義是啥:
只要2位買主以正常管道協調出來,由一位得標即可。
連版面都沒有訊息,豈不是內線交易。
2手買賣應秉持公平公開之原則~~
自己寄黑貓,還刁不面交,五十步笑百步。
連版面都沒訊息->O大沒回覆嗎?
自己寄黑貓,還刁不面交,五十步笑百步。
你扭曲了我的發言,也污辱我的發言.
請理性討論好嗎?這才是網路的價值(當我們都花時間在這上頭時)
我看你連你自已都不清楚自已在幹麻了!Originally posted by hicookie+Jun 6 2005, 07:06 PM--></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QUOTE (hicookie @ Jun 6 2005, 07:06 PM)</td></tr><tr><td id='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kwostoto@Jun 6 2005, 06:58 PM
<!--QuoteBegin-hicookie@Jun 6 2005, 06:51 PM
你認為小t是那些遊客小白嗎?
小t的資料信用需要這麼質疑嗎?
不是每個人都認識小T
也沒人真的能夠了解另一個人
Originally posted by Arbicool@Jun 6 2005, 07:33 PM
今天既然賣家沒說明,算賣家處裡不當~~
至於50步笑100步,大家自由心證。
面交;郵寄,哪個心安~
不面交就不要跟他交易,這很簡單。
只用郵寄不肯面交,那還要跟別人買東西面交 :p||:
只能州官放火,不能百姓點燈 :f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