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好奇的想問大家一個問題喔!!
我去年在宜蘭老家的甘馬店..買了一盒小美冰淇淋
一盒是10塊錢(小小盒黃色包裝的那種)
在同一天晚上...我回到台北想說有點懷念.就去7~11再多買個兩盒好了
反正便宜...
結帳時順便買兩包煙...等回到家腦袋突然閃了一下..不對..找的錢好像不對
就拿出發票一看...靠!!
15塊.......硬生生貴的50%
後來仔細看一下盒子...再去翻出從車上帶下來原本的空盒
全部都一模一樣....就只有7-11買的...上面竟然有印刷...建議售價15塊
我這樣是不是也算被搶的一種!?
P.S 從那次以後...我寧可去吃ㄔㄨㄚˋ冰...也不買7-11賣的冰品了
因為上面的印刷都可以隨他們改建議售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