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消費者被當肥羊宰了.
以消費者個人處理RAM一顆硬碟,需花費$70(郵寄至台灣UPS公司)接著就等RAM回來完全不用再付費.
我不相信代理商RAM所付出的成本會比消費者個人的支出還多!
所謂行政處理費我所能接受的上限是NTD300,對於500~600的費用實在誇張,難道代理商RAM的跨國運費須自行買單?否則銷售貨品有賺頭,售後服務還要消費者買單,當消費者是冤大頭?而且還默默承受,況且台灣硬體零組件的售價大多比國外貴上許多,所以應該不是利潤微薄之下的運作方式吧.
住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成了次等國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