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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發垃圾郵件 要罰錢啦

【大成報 記者 張惠清╱報導】 廣 告


對於滿天飛舞的網路垃圾郵件,最快今年下半年將有法可管! 立法院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 1 )日將審議「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會中可能擬定未來隨意寄發垃圾郵件者,若經查證屬實將可向對方提出損害賠償,法院可依據每封垃圾郵件處以 500 元以上、2 千元以下罰款, 但這項罰款金額是否將再提高,則必須待今日審議才會定案,立法將希望透過高額罰款嚇阻不法集團,還給使用者乾淨的網路空間。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是由 NCC 籌備處與交通部共同研礙的草案,對於目前企業與個人所受到的垃圾、色情郵件騷擾問題提出法律規範,打擊垃圾郵件業者,民眾則可以請求民事賠償,據了解NCC 籌備處初步規範,由於網路的垃圾郵件對每位使用者造成的損害很難定義, 因此處罰的金額也難估算, 初步規定是一般消費者或是ISP 業者向法院請求民事賠償時,不需提損害證明,法院便可依據每封 5 百元以上至2000 元以下金額,裁定賠償金額,且同一封垃圾郵件,最高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兩千萬元。

事實上,防堵垃圾郵件幾乎是全球總動員,台灣電腦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也表示, 目前臺灣也與漢城 - 莫爾簽訂反垃圾郵件協定備忘錄,包括澳洲、中國大陸、香港(新聞、網站、商品)、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台灣與泰國等 10 個國家也共同抵制垃圾郵件的氾濫,只要一個國家獲得垃圾郵集團件發送的郵件訊息,便會立即通知其他國家,動員防堵郵件。
 
雖不看好實際施行能力,但起碼快有法源依據

不過照台灣人的頭腦,很難真正去嚇阻

希望真正施行後,可以少一點點垃圾信 就阿彌陀佛了
 
雖然知道說是效果不大
但總是可以發揮一點作用
 
這應該跟光華商場要收稅一樣...風聲過了就沒了...
 
上面寫的"民眾則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這個不錯耶,
要是一封可求償500元,
那我一天至少可以賺個10萬
 
Originally posted by fantasy@May 2 2005, 03:42 PM
上面寫的"民眾則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這個不錯耶,
要是一封可求償500元,
那我一天至少可以賺個10萬
想太多 那你可能狀紙寫到死

每天跑法院,細部還是得立完法

再看看怎麼應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