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雖..去年6月的車禍拖到現在..還在弄...請大家幫我看看

  • 主題發起人 主題發起人 ST-15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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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man 說:
調解委員會...那種地方...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還有...一點也不專業...
然後...不要叫他開立薪資證明...^^
還有更好的招...叫他老闆不敢開...

就是要他開...再拿去勞保局對阿 ;smash;
 
對了,到調解委員會時,要記得帶報案證明阿
否則狠容易被對方吃的死死的
 
叫他開薪資證明
去年所得稅明細表
然後帶著您報案3聯單
嘿嘿.........
 
詐騙集團...........去報案吧.
他們應該有案底了.

小心自己的個人資料.
 
如調解不成...會有調解不成立的文件...但不作為雙方 肇事責任 與 賠償 的依據...
對於調解委員會...應是協調雙方...並以...理法...為依據...

然後...他在提出告訴...上法院前...他會算划不滑的來...
就這樣...

http://www.autoth.com/forums/showthread.php?p=184407#post184407
說實在話...
好貼切...
有種勾起回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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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輯:
再請教一下...

我一定要去調解嗎?
 
調解委員會
好像不具有法律效應
(還是要詢問一下)
難聽一點就是那種拿錢XX的
這種是直接問您當初報案那間警局比較快
現在警局服務變好了說^^
 
映象中...
1...未成立調解...亦未和解...
2...根本不到場調解...
然後被害提起民事訴訟...遞狀起訴...等開庭...
然後提起訴訟的缺點則為勞 力...時間...費用的不經濟...如開庭要請假,要繳裁判費等...
算一算不見得划的來...and...幾個星期開一次庭...還有吊公文往返的時間...
 
然後映象中...
正常人...不會去花那麼多時間...除非有特殊因素...
 
shine121 說:
感覺像是詐騙集團的把戲
恐龍大請慎重處理壓

沒錯

之前看新聞,有職業就是被車撞的

http://tw.news.yahoo.com/060210/39/2ubm8.html

情況跟龍大很像

就是突然衝出來,然後小傷就開始索賠

先報警再說,另外要錢也要證明的,醫藥費也要大醫院開證明、不能上班也要醫院開証明

要不然我在路口被腳踏車擦到,我也不去上班,等人家給我錢就好,沒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