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狂少的告別-歡迎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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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那麼犯賤,只是如果律師本身熟悉網路,討論案情比較容易進入狀況

了解!正是!

例如:那在01網友說"養狗人"養的"那群狗"的人要注意了.
 
沒有耶,我還是個某大學的學生哪!;em03;,

趕快進入法律程序呀,時間一長,就很難告
安啦,都存証了,可以玩好幾年,到時傳你當證人
 
19頁終於都看完了!!我是覺得這PM只是告知大家一些事情可能需要注意的事情!!我覺得並無不妥!!看來還有很多內幕唷!!看來我對狂少改觀了!!我註冊到現在還一直以為C大跟他很好!!原來有這麼多不能說的秘密阿!!去過這麼多論壇還是CBB比較優!!嘴砲少很多!!這也是為啥我每天必上CBB的原因了!!雖然我網聚都沒去過(女友不讓我去)不過CBB裡面很多人都還蠻讚的!!
 
一直都只是CD-ROM
但那個PM我覺得很個人那處還是屏蔽較好

看到藍色北極熊所言
難道,別人跟你說的秘密就是秘密嗎?
的確未必是秘密
那朋友跟你說的是就代表可任意公諸於世?
其實那處可省掉也沒差

無意筆戰
只是大家對朋友的定義不同
 
怎麼可能是叫這裡的ID......想也知道不會這樣........

哈哈~也是啦...
或許不叫你犯賤...而是李範建...
醬也是說得通囉....

先說喔..我認為目前跟我對話的ID都是獨立個體...
請持續發表意見討論...我剛睡飽...精神正好^^
 
本來想多看一些你玩啥把戲,但你犯賤還真沉不住氣耶,又註冊你就是[有些人就是白目,沒辦法],只好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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