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那個笑連A很猛喔,還知道她上班的地方!
不過現在有些人真的是很怪咖.......(本草綱目記載,腦殘沒藥醫)
板大如果有認識的警察,就可以釣魚了.......(等她找人來堵你的時候,警察就可以出來收線逮人了......)
威脅,和教唆殺人的罪名應該都可以提告一下了....
不過能的話還是循正常管道去警局備案吧,這樣對雙方都好。 (雖然現在去報案.......都沒什麼用)
也不是說猛啦 是因為那個男的在那邊恐嚇帶威脅 不然就是打電話騷擾我女友
不爽到極點! 阿就以前認識網咖的老闆 請他出面 他就幫我去查 後來得知對方是在 7-11上班
所以才去找他.....光靠我ㄧ個哪那麼大能耐去查!;face12;
其實去的時候也只是打算 嚇嚇他 也沒打算動手....他看到我女友就狂喊道歉;face12;
不過那個女友前面忘了加上一個前........哈哈!!
我的方法最好不要嘗試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還是走司法路徑吧!:P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