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 duo這些學生還真恐怖
尤其這2009兄您罵人功夫真是了得
是Micro duo請您來的嗎?
真是佩服 可以把黑的說到白的
不好意思.小弟我只是用過他們的繁體中文化而已
立法院都要一堆立法委員了.這裡就筆下放屁說了算?
他能貶其他人不能捧?
在我眼裡看到的事實很簡單.也沒有半點把黑講成白的意思
我看到的就是Micro duo製作繁化檔案供人下載
並且在系統內"附加"了Micro duo的識別文字
在我看來跟第2頁中有人說到有很多軟體繁化後都加上了繁化作者的標誌
就是這樣而已
發言的用意就是針對放屁兄用非常嚴重的文字措辭在批判
你要批判就該有被人反批判的準備
當然 在此可以看到他準備的非常周全
也可以從一些零星的回復看到板上並非每個人的觀感都與他相同
不認同狂少的人沒像我這樣回應.有可能是看他發言方式已經見怪不怪
也有可能是本性善良.更有可能只是懶的筆戰
而我就屬於看他不爽的人.且跟他一樣喜歡引起筆戰
更甚我就是針對他而來
因為他的文筆實在太臭了.讓我不得不學習他讓他看看他自己的文筆有多臭
我一直很期待狂先生你的趣聞微軟.請不要讓我等太久
Micro duo真的出事了我第一位在此張貼道歉啟事給你
如果沒事.我也沒話好說.我只覺得他們的行為本來就沒有應該被抓
要批判時請考慮有沒有人支持.往上看文就可以知道並不是人人都是激進派
這裡你先看可是我怎麼看都是你惡言在先耶
而且我想學就是你這種可以更臭的回文方式
你真的好強阿
狂少連話都講不順
懶的跟他學耶
倒是你 我太愛你了
我才不管啥派
我只欣賞你這種罵人的技術
好想學阿 這是你本性使然還是後天跟人罵慣就會了呢?
還是父母教的呢? 我爸媽都不ㄐ我這個說
我是說真的啊
別誤會阿
感恩
論壇有你這種打手 好強阿
請問你..你不是台灣人?
還是你沒用過繁體中文版windows?
還是MS從不出繁體windows?
還是即使只有英文版windows. MS也沒出東亞語言包?
windows 7, build 7000的 x86,x64的官方中文是Micro-duo版?
那請問Micro duo做中文化是怎?
7000官方中文化有沒有亂碼?
7012~7106每版微軟都有出語言包嗎?
這我不管
我最不爽的是把自家的"micro dup..放入安裝logo
用這種下三流方法來拉人氣..
有放入安裝Logo嗎?
每個版本我都裝過.除了語言包套件外我沒看過有出現Logo
辛苦製作的語言包是跟您偷來的嗎?
還是說是他們去偷別人的語言包來製作的呢?
把花心思製作的中文化用來拉人氣這樣叫下三流
那請問狂大花心思OC出來的成績該怎麼給個形容?
我認同稱你達人一點也不為過.但你把人家的中文化形容成下三流我無法認同
請問我可以在國幣上印上CBB或是OCX的logo嗎?
請問國幣是你製造的嗎? 據我所知台灣國幣是由中央印製廠製造
而國幣上也很明顯的印有中央印製廠文字
今天如果國幣是你狂少製造.那我也認同上面打上狂少印製廠
也因如此我認同Micro-duo在沒有移除微軟文字的情形下加入Micro-duo字樣
畢竟微軟沒有出的版本語言包是他們一手包辦處理
且也讓台灣的同胞得以繁體介面體驗WIN7
在不移除原有的版權聲明下加入尚無不可不是嗎?
很多繁化作者也都有這樣做
甚至數碼中彷還把中文化拿來賣錢.這樣又該怎麼說他們呢?
還要再辯嗎?
我說過..不要讓我覺得你們這票Micro-Duo越來越賣乖
有沒有賣乖自在人心.在這裡這樣提問並不代表什麼
真正認同你的也是有.不認同你的一樣大有人在
中文化並沒啥
那可否跪求狂大您弄一份可與Micro-duo繁化相比擬的來體驗一下
又或是介紹個其他人製作的正體繁化包來體驗一下
恕我孤陋寡聞.在我看來會中文化的人真的很強.因為我一點都不懂
但Micro duo的中文化=比OEM破解更是另人髮指
中文化來讓廣大的台灣同胞得以體驗每個WIN7版本的進步與修正
竟會比使用OEM廠商的OEM出機方式來破解盜版使用微軟的產品更令人髮指
我深深無法體會.也不知道這是哪種心態
如果是因為逞一時手指之快我倒還能接受
如果是你真正的思考模式.那我無言以對..
再囉唆..我會不惜打電話到Chicago MS..讓Micro DUO直接消失
涉嫌恐嚇的言詞.難以信服廣大的信眾
請起身為之.讓大家知道中文化之舉萬不可行
也不能再中文化之後加入自己的識別名稱或文字.以免被抓
更能避免讓使用者深感髮指!
最重要的是讓大家能夠體驗狂大深廣的法律常識及言出必行的威信!
這裡你先看
http://www.coolaler.com/forum/showpost.php?p=2329956&postcount=16
另外還有一篇因為涉及引導到他站註冊下載.所以被砍了
很厲害到是沒有.只是學習他的方式來跟他對話
不用父母教.多去看狂大的回覆講話方式你就可以學到了
一開始我也沒有提到他娘.講阿講的他就先提我娘.學著他讓他看他自己而已
打手? 我去哪當打手? 那你又是哪位的打手?
本串討論之中發言的人又都隸屬哪些人的打手?
我在這裡很久了啦.看不慣跳出來就是打手的話那未免太複雜了吧!
狂大都說了國家有法律.凡事自有公評或板規處理
要批判我也不反對.不過可以不用講的這麼難聽
上述網址內的文字引述.紅字是我的疑問
您這樣的敘述簡單明瞭先不去論定micro dup的中文化是否有其正當且必要性,只要論及商標就很明顯micro dup已違法在先。
首先中華民國商標法第七章第六十二條明確表示到:
第 七 章 權利侵害之救濟
第 62 條
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一、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或以該著名商標
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
體或來源之標識,致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者。
二、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
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致商品或服務
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一個違法在先的事實何需雄辯?
小弟能理解不是所有使用個人PC的使用者都能負擔這昂貴的作業系統費用,但萬萬不敢如某部份子這樣明目張膽的跟公權力以及道德觀挑戰。
micro dup中文化的用心造福了許多想嘗試WIN7苦於英文不好的使用者,這點確實值得讚許。
但換個角度看整件事情卻會得到不一樣的結果:
1:看不懂英文介面是誰的問題? 是微軟? 還是個人問題?
2:藉由竄改商標來達到提升知名度或辨識,這舉動是否正當?
3:隨意未經授權將軟體中文化是否正當?
以上數點自由心證,小弟不想挑起戰端,單純站在法律的立場看micro dup事件而已。
只要你(妳)是在中華民國領土上皆受到中華民國法律的保護及規範。
附:
1:WIN7係Microsoft Corporation之Windows 7作業系統。
2:商標法引用條例係出自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92 年 05 月 28 日 修正。
3:該篇回應將於個人部落格公開瀏覽。
4:文中提到"看不懂英文介面是誰的問題? 是微軟? 還是個人問題?"絕無底毀或貶低他人之意。
去香港或對岸唸法律系吧您這樣的敘述簡單明瞭
而且講到重點.這樣的文章雖我不是很了解其真實性與嚴重性.但至少這是篇討論區該有的文章
我看到的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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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然是個人
2.如果這涉及竄改(而且只是未上市的RC).那我只能說microduo要自求多福了
3.這我以前我在數碼中文坊看過相同問題
當時有提到中文化在未修改到程式核心與程式碼之下是可行的.甚至拿來賣錢都沒問題。
很多東西不是人人都懂.如果有這種文出現那麼本文很明顯會是討論文
並能在看超頻極限之外獲得更多的知識
也可使其中文化作者懂更多.從中學習以免誤走錯路
並可學習與改進.做出更好更沒有爭議的中文化來讓大家受惠
這樣才是一個公眾討論區應有該有的文章與內容
不要有自己的站才是站.人家站人家的東西自己用不到就都是垃圾的心態才好
感謝你的說明.小弟受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