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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覺得執法過當
如果在美國,早就開槍了
 
這種蟲子

死了也沒差

活該自找
 
一句話 台灣就是太過於民主....,搞的做錯事的人還指著別人鼻子叫喊...,有人會說同理心...如果今天是我家人出事會怎想??...很簡單,如果什麼都怪執法人的錯,這社會馬上就變的沒制序,小孩今天造成的就是沒制序
 
國賠通常是公務人員應作為而沒有作為,
造成人民的權益受損…
或是公共建設讓人受到危害等…
才可以國賠,
像這種情形若是能國賠,真的讓人很無言,
照道理說是不會過的…
 
有錯就要認,打就要站定
自己有錯在先還要推卸責任
為人父母的榜樣何在?駕駛人的自律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