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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子真的都挑軟的柿子摔...

  • 主題發起人 主題發起人 阿勒勒
  • 開始日期 開始日期
傷害一定要告...
如果是自己家人被摔呢??
同理心..同理心......
警察已經越矩了...這是事實...
兩邊人馬EQ很差也是事實....
警察的同事站在旁邊還按槍.......腦殘....
對付一個弱女子需要用到槍就對了.....
沒提醒自己同事不要太過分....同樣腦殘...
三個條子處理一件自認為妨礙風化的事件.....是太閒嗎??
2100陳灰文也有講到....在美國只要開口F開頭也是這種下場....
但是這邊是台灣阿老大.......
 
傷害一定要告...
如果是自己家人被摔呢??
同理心..同理心......
警察已經越矩了...這是事實...
兩邊人馬EQ很差也是事實....
警察的同事站在旁邊還按槍.......腦殘....
對付一個弱女子需要用到槍就對了.....
沒提醒自己同事不要太過分....同樣腦殘...
三個條子處理一件自認為妨礙風化的事件.....是太閒嗎??
2100陳灰文也有講到....在美國只要開口F開頭也是這種下場....
但是這邊是台灣阿老大.......

真的嗎?那它是在放...大;em03;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8/5/23irt.html

來,我是怕有些頭腦不清楚的人自以為是..
我在說誰大家很清楚..
看不清的我也會幫你反紅..學你的嘛.因為你說欠摔
那你要不要跟內政部長溝通一下..警政署他在管的..阿不然由你來做?
笑死人,還跟我說警察制度咧..

睜大你的眼睛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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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8日電)員警以柔道摔檳榔西施遭記過調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指出,員警執勤過當「應該處分」,非重大案件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執勤方式應該符合比例原則。


台北縣警中和二分局員山派出所警員欒丞柔道摔檳榔西施案,分局7日認定欒員執法過當,已將欒丞記過1次並簽報調離。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答復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楊麗環質詢時,作上述表示。


江宜樺指出,警員使用側摔制伏檳榔西施已經「武力過當」,雙方體力上不成比例。此案非重大刑案的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如果警員無法把當事人帶走,可請派出所支援女警上手銬、架上警車,或者等待其他警員到達現場後再用優勢人力請當事人上車。

他表示,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不能如此動氣,也不能用過肩摔或側摔,這是員警遭立即記過的原因,因為如此行為已經過當,警察要依法執行公權力,但「不代表可以用超過比例的方式」。

鄭麗文、楊麗環質詢時皆表達擔憂,員警的上級長官可能因為害怕或受到媒體壓力,而立即對員警作出處分,甚至因此造成刑度加重,將會嚴重打擊基層員警士氣。


江宜樺表示,「坦白說,會有影響」。如果案件未經過媒體大幅報導,僅會成為例行案件的紀錄,一旦案件經媒體報導,引起社會極大不滿,已經傷害警察形象,已非個別員警問題。


但他強調,上級沒有息事或不息事寧人的問題,處分依據是警察執勤是否恰當,如果受懲處員警覺得處分不妥,可以向上申訴。990408
 
最後編輯:
如果今天換成是這個女的(非正妹

或許事情就會簡單許多...

[YT]NQXoczxzwYk[/YT]

回顧一下畫面

[YT]fHndoTwPVjw[/YT]

1:14

檳榔吸濕自己要警察打她的...

警察也只是應觀眾要求而已

[YT]4fUXYtS76l0[/YT]
 
最後編輯:
個人是覺得
這種事如果男性警察勸說不聽的話
應該請局裡的女性警察處理
這樣產生的紛爭會比較少點
 
終於有真相的錄音跟影像了..
對或錯....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量著..
 
雙方都有不對
話說今天看到
東森的電話扣應
你認為警察打西施?
1.合理 2.打太少
沒有不合理的選項...冏
 
我選4.通通拿去槍斃
 
內政部長都說了..
警察在接受課程時就有明文規定

不然不要當警察嘛
對不對大家心理有數
事情沒到自己身上時講話都嘛是很輕鬆:rolleyes:

還是一句話,禁不起,就不要做,
在我眼中老百姓再怎不對也不是滔天大罪,還輪不到你用個人情感去侵犯他
誰沒罵過3字經?沒罵過的才有資格說吧:D
如果罵就要被摔
那法律定一條出來嘛,依法辦理不是很好嗎?
現在在這伊伊嗚嗚..是有啥屁用?

我的尺就是這樣量的;)
 
最後編輯:
本來, 是多站在警察這一方的, 看完影片, 只覺得, 這名警員, 該去再教育, EQ和態度, 都有問題. 如果沒有身上這制服, 他說話的態度, 就像街邊吵架的路人甲乙丙一般. 很不幸的, 穿上那套制服, 有些事, 就是不能做, 包括言語的挑釁.

是的, 北美的警察很嚴肅, 但是是就事論事. 北美的人民大部分也很認份, 但是也有如那位小姐的難纏分子. 警察最後是會施手段制服, 但是很少很少, 看到警察用言語挑釁的. 有這種警察, 很多最後的下場都是上法院了.

我絕對認同警察的辛勞, 也看到許多有為的警察故事. 但是真的, 台灣的警察養成教育, 不管是在警校時, 還是分發以後, 都要加強人格, 及EQ的發展. 的確, 受人辱罵不好受, 但是, 就事論事, 個人的好惡, 和工作無關, 一切以事實為依據.

曾經看過一段錄影, 真實的警車上的錄影, 一輛車子因為超速被攔下來, 車上的婦人嘴裡沒閒過, F字眼也出來的, 那警察鎮靜的把事實陳述, 告知她的權利與義務, 開出罰單, 說聲 Have a nice day, 離開. 那婦人相信最後還是會乖乖的繳罰單, 不然下一關是法院, 去跟法官說 F字眼看看, 先關妳三天再說.

台灣的警察, 真的需要再教育, 別讓人看起來像帶槍的痞子, 別讓人看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