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全部的文章之後~心理出現了好多原來~原來"ES"是這樣一回事~我原本以為硬體的世界~能PO文章的都是無敵有錢人~原來是這樣多的辛酸史~
其實 ~~
純屬旁觀者的眼光來看
這件事要說清楚已經很難了吧
一年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同一件事情、不同的處理方法
這是本來就會有的
但是~~要我這種外人來說的話
今天qk大先懷疑k大也許沒錯,但是用廠商來做藉口就是錯的
k大把qk大的ram(???)直接丟掉,而沒有先行問過,這是k大的錯
那些到是其次
重點是有人把整件事流出去才造成這麼多問題的吧= ="
說實在 如果沒人說出去的話 也許這事也只是二位大大心中的疙瘩
所以我覺得
千錯萬錯都是把整件事流出去讓外人知道的那個人錯= =
(無名小卒的小小見解,不要找我問題 感謝.....)
還真長, 也忍不住說幾句;ng;
1. 錯在一開始沒白紙黑字說明這是要還的又或是Kick忘記此事, 以及QK為了試探Kick利用了Geil
的名義.
2. 有一點想不明白, 既然是試探了, 怎不叫Kick賠上8000, 而是一人一半4000呢?
假如Kick真的把ram給賣了, 我也任何人也願意陪上4000, 這不妥![]()
3. 既然是廠商送給QK, QK喜歡怎樣處理是誰也管不著, 但是QK理應把4000退還給Kick,
因為這是用了賠給廠商的名義所拿到的, 絕不能自子留下, 如果你是說Kick弄丟你的ram要他
陪4000那才是你的.
4. 如果沒把錢退還給Kick, 更何況到最後郭經理都知道了, 人家誤會說QK騙錢又怪得誰;op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