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賣場不愉快的打工經驗

不然怎麼叫"鬼屋"
價格嚇死人
服務爛死人
態度不鳥人
制度不如人
 
這次的離職過程,未嘗不是件好事,

讓你能有經驗的提前離開那種原本就不是能久待的地方

接下來你該做的是,明白什麼是長久之計,分辨什麼是這種只適合臨時救濟的地方。
 
看完覺得
樓主耳根子太軟
以至於讓那些幹部與行政在業績上下其手
在下贊成樓主去申訴救濟
不過要有心理準備
有可能還要重新找工作
不管怎麼說
先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記取教訓重新出發吧:MMM:
 
請放心儘管舒發吧,這裡不是01不會有人炮你叫你自己去找xxx單位就好幹嘛上來取暖之類的回覆~

回正題,大大應該還是有加入勞保吧?可以去找一下政府機關去申訴此類勞資糾紛~
但小弟覺得申訴可以,但目的只在於討回公道及剩下還沒補給您的薪資~
至於如果更成功讓你回該單位上班,小弟建議就免了吧,必竟就算回去,日子也只會更難過而已~
祝福大大早日拿到薪資以及為自己"伸張正義" ~~
 
加油 ~

沒把你的業績算入,可能已經變成某人的業績了

(賣出 一定會有銷售人員的代號,記錄就是記錄,如果要查...一筆一筆都跑不掉,有權改的也沒幾個)

「變成5月份一次一起領3.4月所積欠的錢」這個有問題 !!!

記得先去勞保局 看看顧主是否有把你加入勞保 ~ 如果沒加 , 在談判的角度上就贏了
 
我剛上大一時,就去鬼屋應徵過一次
那時候面試的人告訴我,他們第一個月是試用期,薪水是 8X元/hr,之後第二、三個月才會逐步把薪水調到95元/hr
我聽完之後,就沒打算去工作了

照理講,工讀生沒有所謂試用期(就算有,我也接受)
但是,薪水從8X元起跳到95元,這個我完全無法接受!
法律明明就規定,最低基本時薪是"95元" (今年100年起,調整為98元)

也慶幸,後來我真的沒進去鬼屋
因為過不久,出現這則新聞『35%店家 時薪不到95元
而且我也認識幾個在鬼屋工作,是做正職的網友
他們也是一直覺得鬼屋的待遇、福利......不是很好
我也在其他討論區看過文章,鬼屋pt人員的業績,都被正職搶走

反正講這麼多,我只能先說:『樓主,你辛"苦"了』
 
最後編輯:
我以前有在黃色屋做過..
PT人員真的很可憐.做得累且功勞正職拿
實際領薪時不到1.8W

當作是學習吧~以後的路還很長哩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