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些報導,讓我有感而發打這篇文章
曾經因為在學校被同學打,當時讀高雄高英工商去警察局要報案時,警察看我小孩子也沒父母親陪同,就跟我說這根本無法成立,反正你沒證據你的證人也都是你朋友,還數落我應該找懂法律的問一問。
其實去之前早就找律師問過了,當我跟律師說完以後律師跟我說的更詳細,後來又打電話給當地大寮派出所他們才說好叫我去。
不過我一想到又要從屏東騎那麼遠路就放棄了,而且去可能又得忍受他們那官僚態度。
前鎮子被小混混裝可憐騙了我一萬多塊,雖然錢不大但是我都留有簡訊與一些文件紀錄。
只是到了屏東市警察局還是那種官僚作風,直跟我說那是你們私人借貸,你的簡訊那些都無法當證據。
只是反觀電視名人、公眾人物常常看到連證據都提不出來的,就說他被騙錢案子就成立,然後開始找當事人、證人等等。
而小老百姓每次出事情,除非你家有燒好香上媒體警方才會等同辦理,反觀民代、議員、公眾人物即使連被在門口寫了髒話,都還可以要求警方保護。
倘若小老百姓可能連破案都破不了,更別說請警方保護了。
不可否認台灣警方應該給公眾人物多點方便與保護,但是我感覺態度簡直是天與地之差。
而大家常常說警方是人民保母,但是每次老百姓出事情我覺得案件可以成立調查,為什麼一定要等到事情鬧的很大才可收拾呢?
尤其我再警察局說的時候那種嘴臉就是那種官僚嘴臉,根本就不理會我。然後使用技術性的方式吃案。
倘若今天民意代表沒有幫忙沒關係畢竟他沒收錢,可是警察拿我們的薪水卻無法給我們應有的保護每次想到真是讓人氣憤。
只是這都陳年往事拿出來只是希望台灣能更好,至於那騙我錢的人已經透過里長私下解決了。
曾經因為在學校被同學打,當時讀高雄高英工商去警察局要報案時,警察看我小孩子也沒父母親陪同,就跟我說這根本無法成立,反正你沒證據你的證人也都是你朋友,還數落我應該找懂法律的問一問。
其實去之前早就找律師問過了,當我跟律師說完以後律師跟我說的更詳細,後來又打電話給當地大寮派出所他們才說好叫我去。
不過我一想到又要從屏東騎那麼遠路就放棄了,而且去可能又得忍受他們那官僚態度。
前鎮子被小混混裝可憐騙了我一萬多塊,雖然錢不大但是我都留有簡訊與一些文件紀錄。
只是到了屏東市警察局還是那種官僚作風,直跟我說那是你們私人借貸,你的簡訊那些都無法當證據。
只是反觀電視名人、公眾人物常常看到連證據都提不出來的,就說他被騙錢案子就成立,然後開始找當事人、證人等等。
而小老百姓每次出事情,除非你家有燒好香上媒體警方才會等同辦理,反觀民代、議員、公眾人物即使連被在門口寫了髒話,都還可以要求警方保護。
倘若小老百姓可能連破案都破不了,更別說請警方保護了。
不可否認台灣警方應該給公眾人物多點方便與保護,但是我感覺態度簡直是天與地之差。
而大家常常說警方是人民保母,但是每次老百姓出事情我覺得案件可以成立調查,為什麼一定要等到事情鬧的很大才可收拾呢?
尤其我再警察局說的時候那種嘴臉就是那種官僚嘴臉,根本就不理會我。然後使用技術性的方式吃案。
倘若今天民意代表沒有幫忙沒關係畢竟他沒收錢,可是警察拿我們的薪水卻無法給我們應有的保護每次想到真是讓人氣憤。
只是這都陳年往事拿出來只是希望台灣能更好,至於那騙我錢的人已經透過里長私下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