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要裝潢了才發現…無奈啊

Sh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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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公司除非是知情並隱匿重大瑕疵,才有可能會負一定責任,而所謂重大瑕疵例如海砂屋、非自然因素死亡(一般稱凶宅),有公正力鑑定有結構性安全瑕疵等等,否則仲介公司營業員在法律上定義只是搓合買賣雙方的第三方,並因此買賣成立收取所謂的"服務費",法律上多數見解難以認定有擔保責任,想要讓仲介公司負責,必須先舉證營業員"知情並共同隱匿",實務上不容易,而且多數狀況營業員是真實不知情。

民法上就有定義賣方須負起半年的瑕疵責任,所以大概只能據此跟賣方求償修護費用,其他要求大概都是窒礙難行,仲介公司可以幫助樓主跟屋主協調修護費用,但一開始硬要仲介公司共同負擔,無疑將可以幫忙的第三方轉向來幫助賣方,何苦再多一個敵人,聰明的消費者不會一開始就將仲介公司變成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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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e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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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幫你打氣 幫你加油 幫你把文章頂上去
 

mac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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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覆,這一二天又是在處理這件事,造成工作也受影響了,在此回覆上面幾位的問題,房仲業者這部份,小弟是買在台北市的房子,向位於美國學校附近的東x房屋。
當然我了解,如果不是有先找過房仲討論過這件事,怎麼會沒事要找房仲的麻煩呢,就是房仲擺明不想介入處理,討論的內容都是一直不要退屋,因為關系到仲介費的問題,及他們的信用問題,所以才會先找房仲談論,沒想到房仲的態度就是這買賣是雙方的問題,怎麼會關係到房仲呢?請問我這樣支付服務費到底是花錢買罪受的嗎?這個有詢問過律師了,他是說先保留對房仲的法律行為,但是如果其態度還是仍不配合處理此事,再想辦法,說實在的,這種事沒人想遇到,但是忙的好像卻是我們,說實在的,是因為我們不想直接採法律,所以才會一直想先談,不然告下去,其時間與金錢的花費都不是可以算的出來的。
但是還是先謝謝各位,如果有人覺的浪費論壇資源就請版主幫忙刪了吧,感謝您花時間看此文章。
 

dog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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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屋主用木板釘著牆上",
光看到這點樓主就應該不要買這間房子了,
會這樣釘起來的一定是有問題的。
我看把房子修一修弄漂亮一點再賣掉,
看會不會不要賠錢吧。
 

star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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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公布房仲的姓名才對…用法律的力量可能要用很久…

要不要試試用媒體或是網路的力量例…

不然,一定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的....
 

mac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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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回覆,當然,如果不是誤以為房仲是盡心盡力幫我們在找房子,才會相信他說的話,當然有詢問過屋主釘木板的事,才會敢買下去,發生事情後房仲整個態度才180度轉變,至於用媒體跟網路的力量,當然是有想過,但是還是先以大家先談談,再到調解委員會去試試,不行的話,可能會先使用媒體的力量,當然公佈資料也許可能會造成我們受影響,畢竟房仲業者也是相當有力的財團,只是說,先試試各種方式,當然法律可能是最後方式,但是為了我們的權益不受損害,該走還是要走,先再試試個一二天吧,謝謝各位的意見。
 

kaw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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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太誇張了.雖然樓主也太大意了.
可是又不是幾千塊的東西.頂多認倒楣就算了.
真的要爭取到底啦.
 

mac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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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當然損失是一定要求償,只是先和平方式談談,不行再走法律方式,賣方也有意想解決,但是只處理自已認為是他的部份才做處理,我們目前就是在和他們談這一點,因為房子有瑕疵怎麼可能光憑他想怎麼處理就怎麼做呢,如果真的不行就只好靠法律讓他了解到他該負的責任部份,謝謝。
 

kenjin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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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裝潢的事也是需要很小心的處理,小弟也是裝潢蟑螂的受害者之一,裝潢時切記錢千萬不要隨便的匯給人,你錢抓的愈緊對方也不敢亂來,當然啦!貨比三家不吃虧多找幾間裝潢公司來報價和規劃,有些設計公司會要求設計費只要是合理!我覺得該給就給,我也是在去年剛買房過程也是一波三折,一起努力吧。
 

mac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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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說真的啦,裝潢公司的部份,我覺的啦,雖然因為我們屋子的關係,可能造成他們的損失,我是覺的我可以賠償,但是說真的,收完錢之後的態度真的是不敢領教,好像契約簽了就好像都是師父們的事了,什麼都不能再談,費用也就一板一眼的跟你一項一項收,真的,買房子是很大的事,但也可以是很小的事,一般人一輩子可能也就買一次,但是大家和和氣氣的不比較好嗎?配合一下,以後有的還是機會,為什麼好像覺的我們不做了,要修改,以後難保不會有親朋好友會再買房,並裝潢,現在對這位設計師的評價真的是沒什麼好說了,如果真的只能從錢的部份去談的話,就是做好了,以後不會再跟他有接觸了,要再推薦他的話,可能也比較沒有可能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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