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這個詐騙人跑掉了...
或我們所收集到的証據沒了(被賣掉)
下次這封信可能將直達蘋果日報/壹週刊~~~
因為我們能做的都做的, 反而是你們懶得查...
推來推去~~
問了北中南三區分隊都叫我去地方刑事區報案...
好笑的是新竹刑事區根本沒有"電腦犯罪"專案調查人員!
他們說因為經費不夠, 只有"台北,高雄"才有,
好...我們報我們的案, 連罪犯目前的網路身份XXXXXX及XXXXXX都"幫你們查好了"(拜託, 我們可不是警察耶, 這應該是你們或yahoo要做的工作)
想不到台北某分局的警察還回覆我們其中一位受害者, 大概要3~4年才可能破案!
也有警察說對方目前帳號未犯案, 不能抓...(所以要等到他害人嗎?)
地方的警察根本就不專業, 也沒有能力去查這種案子...
電信警察又不接...
yahoo又沒人管, 任由詐欺方逍遙!
我是當過兵的, 知道一切最好都先通報, 所以我已經說了,
而且不只一次...
好~~我們能做的都做的情況下, 最後可能就只好上新聞了!
如此,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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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文我又給了yahoo及電信"三雄"(北中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