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喝水會害死別人嗎,如果會,您再提這個出質疑
帶寵物(可魯)是生活必須嗎,除非您是視覺障礙人士,看清楚本人訴求再舉例好嗎?
新加坡及香港沒人權的國家,也來跟我國比,
為什麼不比美日二國有沒有如此規定..不比好的比壞的,仁兄您也真行
在美國有此規定,會被告到公司倒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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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唷..你看不懂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人家"台北捷運公司"
寫明了"黃線內後不准飲食"
因為這條規定照成你個人的不方便
然後挑人家毛病
長這麼大還沒有周遭朋友說過捷運內不能飲食很麻煩的
而且必要情況時 人家也會通融 這你也同意不是嗎
我不相信一個正常人三十分鐘不喝水會造成身體上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