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分開,總比她大老遠的飛到加拿大結了婚之後再分要好多了. 那時候你又得背上一條, '我放棄自己的工作,家人...所有的一切,就是為了跟妳在一起..." 找個時間, 最好能面對面, 把事情談清楚. 都成年人了.
無法與家人相處, 那你真的滿痛苦的, 如果你是愛家人的, 那你等於是夾在中間的潤滑劑. 搬出住那是一定的. 我自己就親生體驗, 不過個人之前的對象是外國人, 文化不同習慣也不同. 所以如果真的有婆媳之間的問題, 而你又那麼'疼愛'女友的話, 先想清楚, 不要認為人與人相處久了就可以'習慣'(那是錯誤的! 我曾犯過).
下一個會更好? 因該說 下一個你會更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