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妨害性自主」判決出爐 另涉兩罪月底開庭不公開審理

Bigshee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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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台灣掀起「me too運動」,抖音網紅「耀樂」自爆16歲時被炎亞綸(原名吳庚霖,改名吳秉孺)偷拍不雅影片,又指控炎亞綸趁他熟睡時「進入」,還偷拍並外流二人性愛片。文:LINE TODAY HK

檢察官之前調查認定炎亞綸性行為和拍攝均未違反耀樂意願,不起訴炎亞綸,但耀樂不服提出上訴,昨日(12月7日)高檢署調查後駁回上訴,確定不起訴。炎亞綸透過經理人表示:「謝謝檢察官證明清白。」


雖然「妨害性自主」和偷拍確定不起訴,但炎亞綸拍攝性愛片時,耀樂未滿18歲,而且炎亞綸將兩人性愛影片傳給他人,被控「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兩罪。

士林地方法院已排定12月21日開庭,傳召炎亞綸到庭,不過由於涉及兒少案件,將採取不公開審理。

原文:炎亞綸「妨害性自主」判決出爐 另涉兩罪月底開庭不公開審理 | 娛樂 on LINE | LI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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