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學到很大的教訓了..

dream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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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可以跟車主爭取去外面的保養廠
會比在原廠維修的便宜非常多
還有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最好都去加保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菲政府規定的強制險) ,像車損或是財損(對方的薪水及精神賠償)都可以用此賠償,隨保額高低有不同的保費,但是很便宜
原po的3萬至少已經夠付很多年的保費了

守法是為了省自己的荷包

這幾年替客戶申請理賠已超過20件車險,若對方要求把車子開回去原廠的維修,我方錯誤又比較多,只好認了。如果客戶願意配合到一般修理廠是最好,若不配合只能摸摸鼻子付多些維修費了。

曾經有個客戶打趣說,要是知道第三責任險那麼好用,他早就保下去,因為一次的理賠已經足夠支付30年的保費,誰又能保證30年不出車禍。
 

k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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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字路口沒號誌的情況下,我支線,對方幹線!

支線一定會地上有標線或是路邊有路牌,標示『讓』或者『前有幹道』,這二個也是號誌喔,代表你行駛的路是路權最小的,必須禮讓所有幹道車輛先行,因此這件事情你實屬100過失並不冤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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