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可以跟車主爭取去外面的保養廠
會比在原廠維修的便宜非常多
還有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最好都去加保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菲政府規定的強制險) ,像車損或是財損(對方的薪水及精神賠償)都可以用此賠償,隨保額高低有不同的保費,但是很便宜
原po的3萬至少已經夠付很多年的保費了
守法是為了省自己的荷包
這幾年替客戶申請理賠已超過20件車險,若對方要求把車子開回去原廠的維修,我方錯誤又比較多,只好認了。如果客戶願意配合到一般修理廠是最好,若不配合只能摸摸鼻子付多些維修費了。
曾經有個客戶打趣說,要是知道第三責任險那麼好用,他早就保下去,因為一次的理賠已經足夠支付30年的保費,誰又能保證30年不出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