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PO這篇文章,純粹只想提醒各位版友在買二手車時一定要試車,而且可以了話請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網站下載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doc來參考,這樣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以下是本人遇到的事情
大概9月多時跟他們買了一台有SAVE跟HOT雙認證的亞提斯,在交車的當天便發覺這台車案情不單純,因此立即打電話向車商反應,並表明願意損失1-3萬請他們把車收回,大概過了3天,車商表明要我損失5萬才肯收回那台車。(這擺明了要坑人嘛~當初在看車時都說TOYOTA一年的折舊大概3萬,怎麼馬上就5萬 會不會太超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