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體罰是一定要的,只是占的比例高不高而已。並不是每次處罰都是要用到體罰的。
前面一位先生說的有一點我很贊同,就是畢業後會回去找老師的都是被打的那些人。
不過我想要補充的是,並不完全,主要是看老師為什麼打你,還有他所想要表達的你是否有收到。
愛之深責之切。我想可以說明這個道理吧,我國中三年也可以是說被打了三年,晚上也有去補習...所以晚上也有"加菜",但是要我回想,我還是感謝打我的國中老師。
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打我讓我感覺到他們是真的再關心我,而不是只是為了想要"制止"或是"管理"來對我體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