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大陸寄過來台灣的包裹都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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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寄到台灣的包裹,被動手腳,內有圖,和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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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幾張圖很明顯的東西被人割開拿走了...........
少的東西,一台擴大機和電源供應器.......價格人民幣140圓,約台幣731圓.........
自上次遇到惡劣大陸賣家故意給錯東西,現在遇到台灣快遞幹我東西.....FUCK...

台灣快遞公司說包裹重量是1.5公斤,我收到卻是865公克,那東西在誰手上?大家都知道吧..
而且東西我還是寄放在全家的,但是全家絕對不可能幹我東西,因為長期我都放東西在那邊
最貴的東西就是整組電腦零件,跟他們也很熟,2個女生,怎麼可能會知道擴大機是甚麼呢?
也沒道理拿,現在滿肚的賭爛,看著滿滿的配件,就是少了主角擴大機和電源........
原本開箱要發上來CBB的,我看現在東西也不知去向了..........哀.....
 
最後編輯:
現在最麻煩的是,包裹有在她們快遞公司過夜,經手2個司機,我又寄放在全家
第一天寄來,我不在家,也沒打電話通知,所以他們又拿回去,打電話請他們放在全家
第二天,因為第一天的司機放假,所以又換一個司機,去全家拿到包裹後,回家一開 完全傻眼

但是全家便利商店絕對是無辜的!因為我跟他們真的很熟,而且2個女生,不可能光看外面寫
小攻放和連接線就動手拆開拿走我的擴大機和電源線。

現在還要等到明天他們查好,司機都回家了,我看東西他現在應該用的很爽了ˋˊ
想找到東西我想也不可能了.......難不成要我拿包裹去驗指紋嗎?
從大陸寄來途中經手之人,絕對有超過10個以上,在說是司機拿的話
他也有合理的理由,所以也是沒用的........看來只能認賠了嗎....悶...
 
另外問一下,膠帶上面驗的到指紋嗎?
就是含膠的那一面,偷東西的總不可能技術這麼好,不會摸到吧?
除非預謀犯案還帶手套.....那我就認了=.=

另外要做指紋比對和採集,這樣要花多少錢呢?
做完在去告他一條竊盜罪ˋˊ
 
建議以後指明要寄ups這種國際性的物流公司

有膠面的地方可以採集到指紋

可惜檢驗費極貴

就算是在美國

聽說一次也要折台幣1萬以上
 
建議以後指明要寄ups這種國際性的物流公司

有膠面的地方可以採集到指紋

可惜檢驗費極貴

就算是在美國

聽說一次也要折台幣1萬以上

如果先去警察局報案,有辦法報嗎?但是不知道兇手(要是我知道也不用這麼麻煩...)
讓台灣的刑事組去驗 (當然真的要搞成這樣,我會先打電話給立委陳情一下)

雖然我損失才800圓不到,但是心情真的很Low,而且萬一哪天別人更貴重的東西不見呢?
 
如果先去警察局報案,有辦法報嗎?但是不知道兇手(要是我知道也不用這麼麻煩...)
讓台灣的刑事組去驗 (當然真的要搞成這樣,我會先打電話給立委陳情一下)

雖然我損失才800圓不到,但是心情真的很Low,而且萬一哪天別人更貴重的東西不見呢?
我想說...
就算真的報案了...
那些條子真的會處理的沒幾個
立委應該也是不會處理的...
雖然這是刑事組管的
但他們也只會挑案子辦
建議你先去跟貨運公司申訴
若他們無法給你滿意的答覆
就把所有的資料都發到各大論壇上去
詔告全部的網友知道
讓所有的網友來抵制這間貨運公司
 
大大..我先提一個..你要去陳情也好報案也好.
如果..貨運公司.提一句..
請問你如何證明是到你手上才不見內容物的..
你舉的那一些割痕之類...怎樣證明不是你自己割的呢..
家人..不能算證人..
除非..你開箱時..有全程錄影取證..不然如何證明呢..
如果無法舉證..那你要如何討回所謂短缺的物品呢..

還有..沒在法律上站住腳之前....
最好..不要公布跟散發..
免得..吃上毀謗罪..
就算到時候毀謗罪..未必會成立..
但...你要先跑刑警隊做說明..
再倒楣一點的..還得去法院...
值得嗎...先溝通是比較穩當的處理方式..
 
最後編輯:
大大..我先提一個..你要去陳情也好報案也好.
如果..貨運公司.提一句..
請問你如何證明是到你手上才不見內容物的..
你舉的那一些割痕之類...怎樣證明不是你自己割的呢..
家人..不能算證人..
除非..你開箱時..有全程錄影取證..不然如何證明呢..
如果無法舉證..那你要如何討回所謂短缺的物品呢..

還有..沒在法律上站住腳之前....
最好..不要公布跟散發..
免得..吃上毀謗罪..
就算到時候毀謗罪..未必會成立..
但...你要先跑刑警隊做說明..
再倒楣一點的..還得去法院...
值得嗎...先溝通是比較穩當的處理方式..


對吼,我也沒有明確證據可以證明東西不是我拿的.............
但是膠帶拆黏的方法在加上上面的指紋,應該就能夠證明我不是兇手了。
全家便利商店我剛剛也有去問過,他們東西都是直接放在櫃台旁邊,
櫃台也有監視器,這也能成為證據之一。
(外面也有監視器,可以證明快遞交貨到全家手上,在由店員放到櫃台旁,且全程監控)

在加上那間快遞公司,客服也有查證說包裹到他們手上時是1.5公斤,但是到我手上剩860公克
證明東西是在快遞公司到我手上的途中消失的(除此之外也證明很多事情)

在來真的要驗的話,裡面的氣包袋我想也能驗出些指紋的,氣包袋總沒多少人摸過吧?
只要讓那間快遞公司的人全部比對一次,就能找到兇手了!!

多項證據都顯示東西是在到全家前就消失了,客服也說了收到東西重量是1.5公斤,
這樣就足夠證明是他們公司內部有問題了。

我想明天快遞公司回覆也會說不知道,畢竟就算有人拿也不會承認,
硬賴到全家的話,全家也有足夠證據。
若要賴到我身上,我就會去報案了。

(當然很麻煩,若要走到這一步還是會考慮一下的)
 
那請問大大..
你要以何種刑案名目去報案呢..
東西失竊??物品短缺??我實在想不出名目幫你.
因為..我只要一句..
你如何證明.不是你在家或是歸途之中..先自行取出的呢.
後面.難聽的話.我就不講了.
就算警員讓你受理案件好了..(一次筆錄).(派出所或分局一般值班警員)
再來..刑警隊請你提供所謂的證物..(二次筆錄).(刑事案件歸刑警隊偵辦..現在不叫刑事組了)
再來..對貨運公司.發動大規模的採證做業..
再來...等候檢察官問案(才能決定有無嫌犯或起不起訴)
如有嫌犯再起訴.再排期.再等候出庭.(檢察偵查庭未必一庭就完了.)
檢察庭開完後..
再等檢察官移送法官...
再等法官排期出庭...
再等法官排期判決..
等到所有刑事庭走完..
你才能一併提出民事求償(800元).
提出民事後...
再等法官排期出庭..
再等法官判決..
再等到...拿到民事求償判決確定書.(債權憑證)
再等民事求償(或查封被告之財產).
這樣子...為了800元回到你手上.
我知道.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道理一回事..
事實是另一回事..

後記..
所有的公家機關效率都很好..
每一次的檢查庭.或法庭之間每一庭(你算算有幾庭)的間隔時間大約最快都要1-2個月.(慢的就半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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