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捷運的民眾注意了,在捷運站內喝水,要罰1500-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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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k

訪客
事件發生經過:
3月14日中午約12點,地點淡水捷運站
本人因為身體不適,拿起礦泉水服藥,就被捷運的巡查員叫住,並且要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9項開立一張勸導單,本人向他證明是為了吃藥才喝水,他才未開立,本人立即向他詢問,是否喝水就要開罰單,他竟然回答"沒錯,有問題就向捷運局申訴"
本人再三向他確認是否正確,他也回答是上面規定的,他只是執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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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不受理本人投訴.
現在向行政院反應中.
再不行就直接告到總統府去
 
政府真是越來越會尿?F :fi: :fi:

這規定真是 :凸:
 
我覺得你找錯方向了 :ph34r:
你應該找台北市政府OR捷運局吧 :ph34r:
 
棍~~~
這麼雞巴喔~~~
如果是我
我會在跑去坐一次捷運,然後在裡面假裝驚巒,請人叫救護車
然後告訴記者說,其實我有藥但是不能吃,因為前天就是為了吃藥被開罰單~~

我是好市民,但為了守法,我可以連命都不要~~~ :凸:
 
捷運局有錯,不過閣下似乎也申訴錯了地方......
捷運局沒記錯的話是民間單位,
和政府中央似乎沒什麼關係...... :ph34r:
 
Originally posted by bossk@Mar 18 2005, 02:17 PM
事件發生經過:
3月14日中午約12點,地點淡水捷運站
本人因為身體不適,拿起礦泉水服藥,就被捷運的巡查員叫住,並且要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9項開立一張勸導單,本人向他證明是為了吃
搶錢搶到這樣子

以後放屁大家猜猜會不會罰空氣污染稅
之前不是有個天兵建議說要抽單身稅

民間單位 他有權罰錢嗎?

:O||:
 
不要被看到就好
他沒有說不能帶水(這我常常幹)
如果水不小心低到嘴裡,那真是不罪之罪阿 ;)
 
這位仁兄你也太大驚小怪了
這條規定雖然不太人道
不過從一開始就有這項規定

小弟坐捷運也會特別注意在捷運上不會喝任何飲料和水

如果你覺得有意見
那工作人員也告訴你可以向捷運局申訴了
我想你反應到行政院跟總統府應該沒有什麼用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der@Mar 18 2005, 02:56 PM
這位仁兄你也太大驚小怪了
這條規定雖然不太人道
不過從一開始就有這項規定
很少人會放成奎安的大頭照

好好玩 :lol:
 
我看阿 以後大家也可以學著用口水吃藥阿 :D

真是不合理 :ang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