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站務人員你們好,小弟因為帳號被禁用才重新註冊新帳號,僅是想來詢問原因而已。
禁用原因是因為「飯賣全新品」,那小弟可否請問一下,
物品買來久未經使用,要販售不是要放在二手區,那該放在哪區?
而且,小弟也放了好幾天了,有些甚至還2週以上,為何初期就沒通知或警告小弟?
小弟不是沒有看過該版版規,而且販賣的物品,不是無保,就是過保,這也歸類為全新品?
小弟不知道是哪位網兄看小弟不順眼,所以對小弟按下了檢舉鈕。
或者是版主認為小弟這樣的販賣並不妥當,所以禁用了小弟的帳號吧?
希望禁用小弟帳號的版主或是相關站務人員能給小弟一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