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職業是程式設計師,簽半年的約聘工作,總算約滿離開
想說這一段經驗蠻難忘的,所以說出來給大家分享
想當時找工作時,面試一定跟面試主管確認"一般的下班時間"
通常晚上7:00以前可以下班的,才會開始考慮
當然,履歷一定也會提到不希望常態性的加班
不是完全不能配合,而是偶而專案真的時間尬不過來,幾天晚一點回家幫幫公司是OK
走這行也知道,作軟體服務業,能夠每天晚上7:00以前就能下班,是一件很幸福的事XD
後來透過人力顧問公司,談好了一份半年約聘的工作
一方面也是認為,約聘後靠工作表現,老闆會比較願意談高一點的價碼
畢竟履歷不是很讓人感到驚艷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