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大大所言甚是
因為我是覺得車禍算倒楣
事情能順利解決最重要…
至於對方是怎樣的人,除非我很倒楣
又和他撞在一起,不然對我而言根本不重要
對方離婚…兩個小孩一個當兵一個住外面,以至於沒人理
想當然對方自己應該也很沒責任的一個人
呵呵呵…所以我的經驗也有一條心平氣和就是由此而來
跟對方爭對錯,對我而言真的是一件很讓我心煩操心的事
上法院的時間損失對我而言遠大於保費so…就選擇了最簡單的方式處理
所以簡單的說…我不是心腸好,我是懶…超懶
希望他自己能改囉
不然這次他又沒被起訴,希望沒有下一個倒楣的人
這也是我覺得司法制度怪怪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