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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奴不必破產 就有更生機會

「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章 考慮讓卡奴定期清償固定比例欠款後 一筆勾銷債務


【2006-01-07 聯合報 第01版╱要聞 記者王文玲、尚毅夫/台北報導 】

  為回應社會對於搶救信用卡「卡奴」的呼聲,司法院將盡快立法讓「卡奴」在法院核定下分期還款。

  欠債兩百萬元以下,至少需清償債務三分之一;兩百萬至五百萬元,清償四分之一;五百萬至一千萬元,清償五分之一;一千萬至兩千萬元,清償六分之一。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費鴻泰昨天也有志一同為「卡奴」發聲,主張司法院研擬破產法時,增列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章,讓「卡奴」在一定期限內清償固定比例欠款後,不必宣布破產,就可將所有債權債務一筆勾銷。

  初步構想包括,兩千萬元以下債務人,若有繼續性或反覆性收入,可自行提出「債務清理再生計畫」,每三個月至少清償一次,三至五年還完上述最低比例金額即可。

  司法院目前正草擬的「消費者的債務清理」規定則有廿七個條文。內容主要讓被卡債或房屋貸款困住的民眾,可以在法官介入,債務人有誠意還款的情況下,能有讓債權人收回部分借款的雙贏局面。

  草案規定,單純受薪的公務員、公司員工或其他消費者,以及非經營一般商業活動的債務人,債務總額須在兩千萬元以下,債務人有收入、足以還款的能力者,可向法院提出如何分期還款的聲請。

  可如果法院認為可行,可不經債權人同意准予減少還款成數,協助更生,並選定監督人監督;一般分期的清償期限也為三年,最長可延至五年。

  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彥文指出,該院將盡快以暫行條例方式立法,使眾多「卡奴」獲得喘息空間。


【版主針對破產法的說明】
1.立法過程並非一朝一夕,至少需要的過程是:連署→提案→院會交付委員會→委員會審查→朝野協商→二讀→三讀→完成立法→總統公佈實施。這個過程所須時間快則半年,慢也可能永無止盡。大家記得銀行法第四十七條嗎?它是跑到了二讀流程,最後銀行團施壓,民進黨團出面阻擋,目前已被擱置。所以,大家不要過度期待以為下個月就可以實施。因此在還沒有破產法中『小額債務清理專章』時,負債比高的朋友目前可以走的路,還是協商。

2.這個債務清理專章不會只保護民眾﹝債務人﹞,相對地它也必須平衡地保障銀行﹝債權人﹞,所以對於申請的人是有一定程度的約束的。比方說會有監理人調查你的財務收入等狀況,限2000萬以下的債務,並且七年內不能重覆使用更生方案,銀行若舉證提出你的財務能力,法官也會參酌,這些都是未來修法時會被一併提出的。這也可以防止居心不良者利用這個良法。

3.因此在破產法還未修訂前,徐立委還是建議大家進入協商,協商方案可以談,談到你覺得可以接受的繳款金額,千萬不要任意地簽下還不出來的方案。第三代協商方案的空間看的是這半個月的送件及過件率,若送件率不高,過件率超過五成,那恐怕第三代方案降息或放寬的可能性會大幅降低。

版主必須誠實地跟大家說,不要讓各位像是在揀石頭一樣,想要揀一顆最大的...越走越遠,看到不錯的石頭都不揀,一心想等待那顆最美最大的出現,結果最後可能什麼都沒有,卻不能再回頭。

現在最好的選擇是送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再送,送到你認為可以勝任為止。協商簽約過後,若破產法修好,你一樣可以適用。若未來降息或有第三代出來,立法院一定會要求讓已經簽約的朋友也能夠一體適用的。

不過版主相信,加速破產法的審查,也將會迫使銀行再度對整合方案降息,因為若不降,未來會有多數人申請債務清理,這些債權頓時縮水成三分之一到六分之一,銀行的損失更大。

許多朋友目前仍瞻前顧後不敢送件,這是徐立委最擔憂的,因為送件率不多,我們要求銀行降息的籌碼也將一點一滴地消逝中...

來源:卡奴站出來 ;0a15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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