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蘋果新聞:警員太超過 沒戴安全帽 鳴笛狂追害撞車 小情侶1傷1危(討論)

hackof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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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71331/IssueID/20111027

【林海全、王乙徹╱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少年日前騎機車載唐姓少女回家,兩人沒戴安全帽,途中遇騎車巡邏警員攔查,兩人加速逃逸,警員鳴笛緊追10多分鐘近8公里,少年失控撞上路邊車輛,兩人重傷送醫,少女命危,家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太超過」,警方強調一切合法,但學者痛批:「大砲打小鳥,不符比例原則」,連台中市警察局長刁建生都認為,不必窮追不捨。

警方指出,周一下午4時許,李姓少年(15歲)騎機車載就讀國三的唐姓少女(14歲)回家,兩人在中山路二段遇到巡邏警員,警員認出少年曾涉及機車竊案又無駕照,加上兩人騎改造機車、沒戴安全帽,懷疑少年騎贓車,於是騎車超前招手示意停車,不料兩人加速逃逸。

時速逾60猛追8公里
少年從中山路騎到東平橋,沿樂業路等一路行駛,警員在後緊追近8公里,中途鳴笛示意停車,時速至少60公里,但少年不理會,往振興路急駛,最後右轉永義路時,疑頻頻回頭加上車速過快失控,機車撞上停放路邊車輛,兩人彈飛倒地。
警員見狀趕緊叫救護車,但兩人因沒戴安全帽,頭部撞地傷勢嚴重,少女當場沒有呼吸心跳,兩人送醫住進加護病房,少女急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但因頭部受嚴重撞擊,顱內出血昏迷指數3,李姓少年腦部瘀血,手骨斷裂,臉部紅腫,直到昨天下午才轉入普通病房觀察。

僅憑一鑰匙懷疑贓車
唐姓少女父親向《蘋果》哭訴:「警方追車過程太超過,小孩有錯自己去撞車沒錯,但為何不能拍照就好?」李姓少年的母親也不滿地說,她賣檳榔獨自扶養兒女,「小孩違法在先,我們願接受懲罰,但難道警察都沒錯嗎?現在兩個小孩重傷,萬一結束生命,誰來負責?」
轄區坪林派出所所長黃方淵解釋,李姓少年曾在7月9日偷車被逮,周一示意攔查的警員曾參與辦理該案,因此一眼認出少年,看到他騎改造機車,機車鑰匙孔又只插著一把鑰匙(意指一串鑰匙才像是自用),懷疑是贓車,才示意攔查。

警方堅稱沒執法過當
雖然事後證實少年騎的機車是向友人借用,並非贓車,但黃方淵仍強調,「我們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執行公務,沒執法過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發現無照駕駛,可罰6千至1萬2千元,同時當場禁止駕駛;沒戴安全帽,一人處罰500元,兩人處罰1千元。太平交通小隊長劉文雄表示,機車改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2400元至9000元。
前晚少女的同學到醫院探視,唐父頻頻拭淚,告誡同學一定要有駕照才騎車,同時要戴安全帽,「千萬不要有第二個人發生了。」少女就讀的國中表示,少女是單親家庭,在校與同學互動不錯,事發隔天同學就在臉書發起為她祈福活動。
台中市警察局長刁建生表示,警員取締違規、盤查可疑嫌犯,若預知會有危險發生,盡量不要追,事後再根據車牌、監視畫面查緝到案。中市警察局行政科長吳啟瑞說,依警察實務規範,若發現贓車或重要嫌犯車輛,可在後跟監並通報勤務中心攔截圍捕,若是交通違規,通常拍照或錄影舉發即可,不必緊追在後,反之則超越比例原則。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主任鄭瑞隆表示,警員光靠改裝車和一把鑰匙就研判可能是贓車,太過武斷、魯莽,最好先輸入車牌確定,就算車主先前有竊車紀錄,但畢竟是過去式,不能畫上等號。

專家抨「大砲打小鳥」
律師馬在勤指出,警政署曾下令「單純交通違規避免追逐以免意外」,警員無法指出機車騎士是通緝犯或竊賊,追逐當然會發生意外。他說,「沒有任何法令允許警員覺得『疑似』、『認為』就追逐,這會產生適法性問題」。銘傳大學安全管理系副教授唐雲明指,若警方沒具體事證能證明少年有違法事實,就緊追不放,恐不符比例原則,有「大砲打小鳥」感覺。
律師呂勝賢表示,本案警方有行政疏失但無刑責,家屬有異議,可提國賠;另少年無照駕駛致少女受傷,觸犯過失傷害罪嫌,少女家長可向少年家長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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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的立場是傾向於警方,沒戴安全帽,騎違法改造機車,被警察攔截就該停下來。

偏偏他們又無照駕駛,心虛逃跑發生意外,就把責任推給警方...

難怪現在警察都不敢追飆車族,把人家弄傷了還要被國賠,這種綁手綁腳的規定要警方怎麼執法?

犯法的人逃跑受傷還能申請國賠,奉公守法的國民看了情何以堪...
 

999999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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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貴自律自重,一般人來說,事情如果出錯都是別人的錯,怪不到自己身上。
錯誤的歸因,怎麼論都是錯,那誰對呢?是不是只有自己是對的.............一件事情如果只是以結果來論對錯,那麼最後還是錯也是不無道理。
一開始機車兩人年齡來論沒駕照,又沒戴安全帽,不面對自己一直逃避責任,最後終出大錯
警察沒戴安全帽,知法犯法,又在法中追求錯誤,過當而言
雙方都沒得怪人,年輕人自己不先出錯,誰會去追這個錯,警察去追這個錯,自己也先犯錯,只有一句話:雙方要為自己的錯承擔責任,這時(有)犯錯的人要說誰對誰錯..............不具意義。

誰會先檢討自己...........恐怕要問天了..........擲杯看看會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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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15K.3

我是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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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找的
台灣警察真可憐
如果這在美國...說不定會開槍喔...
 

xs9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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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逃跑警察就要這麼算了!?
那以後犯法還不簡單,烙跑就對了啊!
為什麼這些家長不會先檢討自己的孩子呢?
小小年紀就已經會這樣搞,長大應該不得了.
違法在先,撞車了卻怪到警察頭上,我看就算沒警察追也未必就技術很好不會出車禍
 

meetinglai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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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照駕駛的人,逃跑後警方無法處置;

那將來被他們撞到的人,

「是不是也可以申請國賠?」
 

999999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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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任何事都一樣,人要自律自重,人要時時當下作主不容易,所以要有權巧方便的智慧,要先調整自己的觀念認知,這樣做最後的結果如果都不討好,最後被說的一無是處,真的很冤。
 

rickz008

哆啦A夢小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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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在先而且又有前例...= =a

當那些學者跟家屬在護航的同時應該要想想...

為什麼小孩子會有這種違法的行為呢?


媒體常常斷章取義...到底超過的是警方還是少年所做的行為呢?;em44;
 

exa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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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個警察追本來就不對了

還要怪警察還要國賠

難怪現在一堆人觀念偏差

都是家長還記者害的
 

阿勒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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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有沒有想過~~
或許帶上安全帽就不會發生憾事了!!
自己錯再先有啥好哭訴的~~~??
每次一出事就先把箭頭指向對方~~
這樣事情也沒有比較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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