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舉的例,一個電容壞了.....要拿回,第一,你當然可以主張拿回
但和我的實例差很多,我是整個基板,簡單說就是螢幕的主機板
而且只是上面的某電容爆了,
其實我主張拿回還有一個更主要的原因,萬一是三星更本沒報廢我的基板
而是把電容更換了,甚至拿去別台螢幕去換掉呢?
依法律層面來說.因為三星不管在書面或當面都沒交待說要代為做廢棄處理
而東西的所有權三星也承認是小弟的
三星怎麼可以不理會我提出拿回的要求?
至於三星沒有不妥?
如果三星有給消費者維修清單,清單上也明白列印白紙黑字寫說我沒有拿回舊品,視同放棄等字樣...